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于在全市開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政辦發﹝2011﹞192號)要求,我公司在市公安局指定的智能芯片防偽刻章公司進行刻制的公司公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國稅、地稅)、法人章共六枚銅質材料的印章已于2012年12月7日全部更換完畢;同時市公安局已將印模信息采集儲存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中入網管理,客戶可予以查詢。
原有的印章,刻章公司在領取新型智能芯片防偽印章的同時進行了破損處理并登記備案,此后不予使用,如有發現,純屬偽章。
西安伊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